为鼓励和扶持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日前,市人社局、团市委联合开展2018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推荐上报工作。对通过省上评审的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在获得省上资金扶持基础上,还将获得市里按1:1比例配套的奖励。
一、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或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2.申报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或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担任该企业或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自然人)。
3.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二、网上申报
项目申报人登陆“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www.fjbys.gov.cn/zxzx/,以下简称申报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操作步骤为:点击申报平台右上角“服务平台入口”,选择“个人注册”,进入“创业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人须通过网上申报,同时上传以下资料电子版:
1.申报人身份证(港澳高校毕业生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高校毕业生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毕业证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
3.://www.chsi.com.cn/注册下载,在校生无需提供);://cscserzscarch.cscse.edu.cn/申请认证)。
4.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5.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6.《创业项目计划书》(电子商务创业项目需在计划书中提供真实的支付宝链接或网店链接)。
7.企业经营业务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或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
申报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
三、纸质申报
拟推荐上报项目材料:
1.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表(申报人登录申报平台打印,签名必须手签)。
2.申报人身份证(或相关证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复印件。
4.。
5.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复印件。
6.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7.《创业项目计划书》。
8.相关资质证明、获奖证明材料。
说明:上述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4份,1份县(市、区)人社部门存档、1份设区市人社部门存档、2份上报省人社部门,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公司、县(市、区)和设区市人社部门公章。
四、注意事项
1.已获得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或其他省级创业资助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2.创业青年须在4月20号前完成网上报名并且向项目所在地各县(市、区)人社局或团委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3.8月30日前,省人社厅将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公示和公布评审结果,并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拨付资金。
五、咨询电话
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5173566
电子邮箱:smrczx2016@163.com
团市委青年发展部
联系电话:8242443
电子邮箱:smtswqf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