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5〕143号)要求,2018年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残疾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及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为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年度内(即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取得毕业证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求职或创业意愿(保研除外)的高校毕业生:
(一)毕业年度内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
(三)毕业学年内(即2017年7月1日-2018年7月1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具有以上情况一项以上的,不重复发放补贴。过去曾获得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后因升学原因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所属网点开立的账户(卡号),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暂定为1000元/人。
三、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申请
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和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求职补贴跟根据要求上交材料。
申请“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所提供的材料包括:
1.《2018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补贴类别勾选“低保”。其中,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应为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本市网点(在申请表中注明)开立的账户(卡号);
2.本人签名的承诺书一份(附件2)。
3.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面清晰电子档照片(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手写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电子照片只能为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的图片)。
4.银行卡复印件一份、银行卡正面清晰电子档照片一份(复印件上务必写明身份证号,手写银行卡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电子照片只能为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的图片)。
5.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在2018年度内(低保证审核日期必须在2018年1月1日之后)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低保证原件照片(电子照片只能为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的图片);若未进行年审,则必须提交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及证明原件照片,证明中必须包含“该家庭享受低保”等相关内容,并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提交的低保证(低保证明)复印件及电子档照片要完整、清晰,尤其要包括享受低保人的姓名、家庭人员情况、年检日期、发证机关公章等信息。
6.享受低保人员和毕业生的关系证明一份及证明原件照片一份:低保享受对象为父母的,如果低保证家庭成员名单内没有毕业生姓名的,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如果家庭户口本还保留有毕业生信息栏(迁出记录),也可复印父母页和个人信息页。若低保享受人为父母以外其他亲人,需要当地派出所开具关系证明。
申请“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所提供的材料包括:
1.《2018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补贴类别勾选“残疾”。
2. 本人签名的承诺书一份(附件2)
3. 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身份证正面清晰电子档照片(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手写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电子照片只能为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的图片)。
4.银行卡(存折)复印件一份及银行卡正面清晰电子档照片(复印件上标注本人身份证号,手写银行卡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电子照片只能为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的图片)。
注:申请人所提供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必须是以本人姓名、在北京地区各网点开立的、能够正常使用的账户。
5.残疾人证(残疾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及残疾证原件照片(电子照片只能为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的图片)
申请“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所提供的材料包括:
1.《2018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补贴类别勾选“助学”。
2. 本人签名的承诺书一份(附件2)。
3.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面清晰电子档照片(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手写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电子照片只能为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的图片)。
4. 中国工商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正面清晰电子档照片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手写银行帐号、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电子照片只能为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的图片)。
注:申请人所提供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必须是以本人姓名、在北京地区各网点开立的、能够正常使用的账户。
5. 经与资助中心沟通,已获得部分有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附件4),该名单涵盖全部在京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在生源地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名单以外的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应提供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学院审核合格后退回学生本人,复印件提交就业指导中心。
(二)初审
各学院及培养单位要对高校毕业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学院章,并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汇总,填写《201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连同其他申请材料整理好交就业指导中心。
四、时间要求
各学院及培养单位需要在放假前完成摸底及组织申请工作,并在3月22日17:00前将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完成,统一报交至学院16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姓名-补贴类别”命名,发送至邮箱:wangzhaoxia@cau.edu.cn。
联系电话 学校:010-62737411;学院:010-62731212。
五、工作要求、公示及发放。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部门和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细致地做好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确保不遗不漏,按时完成。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应举报投诉要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汇总后的材料整理无误后,送交就业指导中心,北京市财政局审核后,将统一发放至毕业生上报的账户(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请务必保留所报银行卡至补贴发放之后)。
附件1:2018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
附件2:承 诺 书
附件3:2018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附件4: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说明
附件5:贷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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