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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申请2018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郑州大学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2022-08-01 04:48:51

关于河南省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河南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涵[2018]75号)精神及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今年我校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领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我校2018届毕业生,可按照本通知规定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毕业年度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指毕业年度内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

(四)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指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扶养、抚养关系的毕业生。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指该生在毕业年度为全省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脱贫攻坚期间的已脱贫户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毕业生: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毕业年度内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情形的高校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情形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公平公正、分级管理和以高校为单元一次性集中办理、统一发放、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每人1500元,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提出申请并认真、如实、完整填写打印《河南省     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个人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和申请对象资格证明(均为原件)。请根据申请表底部的要求将相应的支撑材料复印件粘贴在申请表背面。

1.申请表底部要求的《就业创业证》不需要提交,学籍号即为学号,银行卡号需为学校统一发放的光大银行卡号所有上交的表格中涉及家庭住址项均填写到村/居委会一级。

2.申请表中县级资格认定机构意见一栏中,若申请资格类别为国家助学贷款,认定机构统一为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到资助中心盖章);申请资格为其他类别的,请到相关县级资格认定机构加盖公章。

3.低保家庭毕业生的资格证明为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以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证明(如户籍证明)。

4.。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资格证明为申请人在毕业年度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合同或相关证明(如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查询并且加盖高校资助中心公章的查询结果页面清晰截图)。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资格证明为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相关证明。

7.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的资格证明为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或持有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及相关证明,、扶养、抚养关系的证明(如户籍证明)。

8.特困人员毕业生的资格证明为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相关证明。


(二)初审与申报:各院系负责本院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组织申请、和初审工作,重点初审申请材料是否手续完备,证件齐全。院系统一收取符合条件学生的申请材料,并将加盖院系公章的附件3、附件4、附件5各1份统一交至中心体育馆102房间,同时将附件3、附件4、附件5电子版发至qzcybt@163.com邮箱,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院系(学历)+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所有材料截止上交时间:3月25日下午5点学校将会对初审通过人员统一公示,填写高校初审意见,并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三)审核发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合格的资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将补贴资金统一发放到获得资助的高校毕业生光大银行账户。  

联系人:盛老师

联系电话:67739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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